谭平山
谭平山(1886-1956),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1917年考入北京大学就读,接受社会主义思想。参与成立学术组织新潮社、创办《新潮》《政衡》杂志等工作。1920年10月在广州创办了《广东群报》(后成为中共广东支部机关报)并参加中共广东组织和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的组建工作。1921年3月,广东共产主义小组成立后,谭平山接任陈独秀成为书记。8月,中共广州支部和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先后成立,谭平山分别任书记和南方分部主任。1922年3月,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谭平山任书记。6月,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成立,谭平山任书记。1923年6月中共三大后,谭平山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先后任中国共产党驻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团书记,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国民党第一、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武汉国民政府农政部部长。1926年12月,出席共产国际第七次扩大全会,被选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员和中国委员会主席。先后当选为中共第三、四、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第三届中央局委员、第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五大后,曾任中共中央农民委员会委员,负责农民运动,并受党中央委派前往江西九江参与筹划组织南昌起义。南昌起义爆发,当选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八七会议后一直坚持反帝反封建革命斗争,积极从事民族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先后担任政务院政务委员、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10月1日,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1954年9月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956年2月出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民革中央副主席。4月2日病逝于北京。
(选自《红色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