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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12-25 来源:中国档案报 分享至

  本报讯 12月12日至13日,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推进会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刘芸,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出席会议。 

  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是由国家档案局联合民政部共同组织开展的,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确定了第一批试点地区名单,包括7个整体试点地区和17个个别试点地区。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深入实施中央关于加强和完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

  付华指出,开展试点工作是档案部门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要求的重要行动,具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现实意义,也是档案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思路的延续。如何在国家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出档案工作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需要通过不同类型的试点来进行探索。各试点地区要正确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意义,聚焦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和实际需要,创新农村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机制,为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有效服务。这不仅是档案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行动,更是档案部门提升自身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付华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准确理解试点任务要求,科学规划,做好组织安排,为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政策和力量;要立足档案资源安全完整,推动农村档案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要立足助力基层工作减负增效,为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基本保障;要立足国家基层治理体制改革需要,探索乡镇档案工作机制体制新亮点;要立足村级档案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付华强调,各地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应强化工作措施,提高试点工作成效和水平。试点地区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要做好整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坚持因地制宜,注重试点经验的示范价值;树立底线思维,确保工作方案切实可行。通过在更广的范围内全面整体推进农村档案工作,为乡村振兴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供高质量服务,让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更牢、支撑更稳定。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24个试点地区的地级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代表,以及浙江省各地市档案部门和温州市各区县档案部门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受民政部委托,浙江省民政厅派代表到会指导。

  会上,来自浙江温州市、江苏张家港市、福建三明市、江西新余市的档案部门代表,以及来自温州瑞安市曹村镇党委的基层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全体代表还前往温州瑞安市曹村镇东岙村、龙港市中对口村和龙港档案馆进行了现场参观学习,感受浙江省农村基层社会的“三治”建设成效,学习温州市以党建引领、夯实农村基层档案工作基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实践经验。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这次会议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仔细进行总结借鉴,形成推进本地试点工作的新动力。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12月23日  总第3466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