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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直部门“双公示”目录(市地方志办)

发布时间:2020-07-09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分享至
 
佛山市市直部门“双公示”目录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佛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行政许可 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冠名编纂和出版许可
【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八条、第十二、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8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备注:1.行政相对人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