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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第九期)项目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2 来源:本网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我馆拟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第九期)项目的采购工作,相关信息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第九期)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000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项目需求:

项目简介

预算金额

服务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对佛山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按照《佛山市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标准》的要求对案卷级和文件级原始的机检目录进行对应性、正确性、完整性的核对,将档案实体用扫描的方式形成图片档案数据,将最终完成的数字化成果进行备份保存。

二、项目具体需求见附件。

400000元

(数字化处理单价不高于0.45元/页)

5个月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须经档案行政部门备案,且没有外资背景(外资背景提供相关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内容须跟采购人需求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7、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文件、业绩资料、服务实施方案需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8、投标人投标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9、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投标人提交资料列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文件、近三年内(2018-2020年)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业绩、服务实施方案、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

  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5:30前,通过邮箱方式将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dag@fssdag.foshan.gov.cn,投标人在发送资料后请致电采购人进行确认。

  七、公示时间

  2020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21日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57-83382265,联系人:梁先生。

  

   佛山市档案馆                              

2020年4月12日                              


        附件:佛山市档案馆纸质数字化(第九期)项目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