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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佛山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3 来源:佛山市档案局 分享至

2015年,佛山市档案局(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提升档案和政府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彰显档案和政府信息的社会价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承办市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档案局(馆)作为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继续做好市直单位政府信息(现行电子文件)接收工作市档案馆做到专人接收、鉴定和公开确保电子文件数据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2015年共接收市直233个单位电子公文33175份,经审核可公开的电子文件5112已上网公开电子文件5112截止2015年底,现行文件查询中心数据库电子政务文件442316份,公开电子政务文件109369份,全年电子文件利用次数达444548人次。

(二)档案清查、开放利用情况

馆藏档案是政府信息的重要内容,为了杜绝泄密情况发生,2015年市档案局开展涉密档案清查,制定涉密档案清查计划、工作流程并印发有关单位,协调处理涉密档案清查事项。7月开始,组织、协调各参与单位具体开展清查工作。截止到目前,有市委办、团委、市卫计局、市社保局、市法制局、市妇联、市中医院、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等单位完成了24471卷12858件档案的清查工作,同时,市档案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已撤销合并单位的馆藏档案进行查密,清查11215卷又27180件。年内一共清查35686卷40038件。

此外,根据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新精神,对馆藏81、91、103、104、165、166、168、180等全宗的档案进行重新鉴定,共鉴定110384份档案;对19、20、22、23、51、87-89、91-98、106、112、153、160、161、163-166、168、18027个全宗经初步鉴定为开放部分进行复核;对3号全宗的85792份已鉴定的档案重新进行分类并下发至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史研究室进行复审,配合组织部、统战部复审要求,对8104份密级档案进行标注;拟文并联系开放鉴定复审单位做好审核工作。

作为档案和政府信息利用的服务平台市档案馆不断提升档案和政府信息服务能力,严格把关,对档案利用者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要服务周到,不断优化档案、政府信息利用工作简化档案查阅步骤,增派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总台查档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查档质量2015年来馆查阅利用档案人次1974人,利用档案2531413398件,电话查档1093人/次,复(打)印9051张。为了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在服务总台设置服务评价器利用者对档案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收集反馈意见910份,其中889份为非常满意,21份为满意,满意率为百分百。表明利用者对市档案馆的利用工作是充分肯定的。

(三)本局(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局(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462份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2015年,张洁妍、蔡长健、杨绮云先后向市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根据申请要求进行查找检索相关内容的信息,将检索结果及时反馈市政府办公室。

 

                                                                                   佛山市档案局馆

                                                                   2016年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