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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佛山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9 来源:市档案局 分享至

    2011年佛山市档案局(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上半年,经市编办批准,市档案局档案管理科加挂“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牌子,实行档案和公开文件统一管理,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及档案利用服务的双重任务。为此,市档案局加大对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新配置2台计算机、手写板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承办市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档案局(馆)作为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继续做好市直单位政府信息(现行电子文件)接收工作。今年来,市档案局通过现行文件移交通报机制和年检制度等形式,规定应移交电子公文单位要达到100%,确保各单位及时做好现行文件的收集和移交工作。同时,市档案局为加强电子文件信息的安全预防和检查,做到专人接收、鉴定和公开,以确保电子文件数据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2011年市档案馆共接收各区和市直106个单位电子公文2.3万份,经审核可公开的电子文件8369份;电子文件利用次数达53.8 万人次。继续在市政协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电子计算机,方便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查阅市政府信息。 

   (二)档案开放情况和利用情况 

馆藏档案是政府信息的重要内容,馆藏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项重要的任务。为此,市档案局(馆)重视馆藏档案的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在佛山市档案局政务网站建立开放档案目录查询中心,把开放目录挂接在该中心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可通过佛山市档案局政务网上查阅。2011年我局(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对馆藏档案进行鉴定,年内开放档案6991条。目前,市档案馆共开放档案2.1万卷(件),开放档案文件级目录29.79万条,开放率为100% 

档案利用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只有通过利用才能充分体现档案工作的价值。为此,市档案馆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坚持“服务为先”思想,主动为社会各界人士服务。除了做好服务总台利用外,还通过问政平台、12345服务热线、函电代查和网上查询等预约查档方式向社会提供服务。同时为了更好落实政府的惠民政策,对馆藏民生档案电子目录进行详细著录,将下乡知青档案27750人的姓名挂接到了佛山市档案目录中心,大大方便了下乡知青的查阅。2011年,市档案馆接待社会各界查阅利用纸质档案资料1476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3434卷(件、册)次,复印档案资料11919页。为了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在服务总台设立征求意见箱,征集利用者对档案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191份,满意率为百分百。 

此外,我们还做好政务照片提供利用工作,为佛山市文明办、市纪委等16个单位提供利用照片11367张。 

   (三)本局(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建立层级负责制,层层抓落实。年内,我局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87条。 

    二、积极建设完善网络问政平台  

我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档案局网络问政平台的工作,把它视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订了详细的《佛山市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建立和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实施办法》。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我局成立了局办网络发言人工作团队,明确了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目前,我局办的网络发言人平台已经逐步完善,各方面工作稳定发展,2011年处理11条网民提问。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馆)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截止目前还没有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费和行政复议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  

    由于观念原因,个别单位现行文件开放率偏低。 

   

佛山市档案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